对于盘条和棒材,标准中规定的zui大适用圆柱形试样尺寸可以代替全横截面积试样。除非产品标准中另有规定,试样应平行于轧制或挤压方向。
尺寸, mm
g--标距
50.0±0.1
w--宽度 (注 1)
12.5±0.2
t--zui大厚度(注 2)
12.5
r--zui小过渡半径(注 3)
13
l--zui小总长度
200
a--缩减部分zui小长度
57
b--夹紧部分zui小长度
50
c--夹紧部分近似宽度
50
d--销孔的zui小直径(注4)
13
e--销至边的近似距离
40
f--孔至圆角的zui小距离
15
注1--缩减部分端部宽度差应不大于0.1 mm。从端部至中心的宽度可有一个逐渐的锥度,但两个端部的宽度不应大于中部宽度的1 % 。
注2--尺寸t 是在适用的产品技术条件中注明的试样厚度。
注3--对于一些材料,过渡半径可大于13 mm。
注4--销孔必须处于缩减部分中心线的± 0.1 mm内。
注5--可使用c、d、e、f和l的尺寸偏差,使断裂发生于标距内。